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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决定2018年降低企业税负 
作者:   时间:2017-12-14  来源: 商务部网站    频道主编: 王巍
  

  乌兹别克斯坦“详情”网11日消息,乌政府12月9日召开内阁扩大会议,讨论乌宏观经济形势、税收和预算政策,以及2018年国家预算草案。

  会议全面审核了2018年基础税收-预算政策,决定进一步降低税收负担,减少纳税群体,增加地方预算收入,提高地方预算的独立性,合理利用国内资源并保障预算执行的完整性,具体措施包括:

  合并所得税和社会基础设施发展税,两税合并后缴税比例由15.5%降至14.5%;将养老基金缴费、共和国道路基金缴费、教育和医疗机构物质技术发展基金缴费合并为国家信托基金缴费,企业缴费比例从此前的3.5%降至3.2%,每年少缴纳约4110亿苏姆(5070万美元);公民个人累计账户扣款比例从1%增加至2%,扣款增加4500亿苏姆(5560万美元),以此降低自然人税收负担;将个体经营业者的固定税收平均降低30%,提高居民创业积极性;在考虑各地方政府特点的基础上,赋予地方政府权力将自然人财产税、土地税和固定税基础税率提高或降低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