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拟取消珠宝首饰产品零售消费税
作者: 时间:2017-08-22 来源: 商务部网站 频道主编: 王巍
8月17日,乌兹别克斯坦新闻媒体报道,乌总统米尔季约耶夫于近日签署总统令,确认批准一系列促进乌珠宝首饰行业进一步发展的相关规划措施,其中包括自2018年1月1日起,将全面取消珠宝首饰产品零售消费税。
珠宝首饰产品生产企业和个体生产商,在生产过程中将予以免征原料及半成品消费税和增值税,至2020年1月1日,其珠宝首饰产品出口亦享有同样优惠政策,此举旨在使生产者有更多的利润用于再生产技术升级和充实流动资金。
自2017年10月1日起,珠宝及贵金属产品生产必须持有乌国家中央银行颁发的许可,此前发放的各类许可将失效。同时,原料及半成品采购程序将发生巨大变化,生产企业和个体生产商需按日期要求提前向被授权的商业银行提交采购需求,再由其统计后上报国家中央银行申请用于销售的贵金属。
乌国家中央银行将按国际标准销售100克、200克、500克等不同规格的贵金属块,以当日伦敦金属交易所市场价格为准,购买方需提前预定,并以乌官方货币苏姆支付全部货款。有资质从事上述销售业务的商业银行严禁将获准的贵金属转售第三方,同时相关手续费不得高于总货款的1%。
此外,米尔季约耶夫总统还责成乌财政部、国家中央银行、珠宝协会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2017-2021年促进珠宝首饰行业发展规划,并于2017年10月1日前提交政府内阁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