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首都塔什干市冷水、热水公共服务价格将上涨
作者: 时间:2017-07-21 来源: 商务部网站 频道主编: 王巍
经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市市政府批准,乌塔什干市自来水公司和热力供应公司发布公告,自2017年7月21日起,乌首都塔什干市冷水、热水、取暖等公共服务价格将上涨。
每立方米自来水将由180苏姆涨至190苏姆,部分地区和领域用水将采取1.5倍系数计价,即将由270苏姆涨至285苏姆,涨幅约为5.6%;每立方米污水处理费用将由115苏姆涨至155苏姆,涨幅约为34.8%;对带有集中热水供应的多层住宅用户,每立方米自来水将由410苏姆涨至500苏姆,涨幅约为22%;对不带有集中热水供应的多层住宅用户,每立方米自来水将由295苏姆涨至345苏姆,涨幅约为17%;对带有排水系统的独立院子用户,每立方米自来水将由295苏姆涨至345苏姆,涨幅约为17%;对不带有排水系统的独立院子用户,每立方米自来水将由180苏姆涨至190苏姆,涨幅约为5.6%;对安装水表的用户,每立方米热水将由3736.92苏姆涨至3915.9苏姆,涨幅约为4.8%;对未安装水表的用户,每人每月热水使用费用将由14593.56苏姆涨至15292.52苏姆,涨幅约为4.8%;对居住在集体宿舍的用户,每人每月热水使用费用将由10856.2苏姆涨至11376.16苏姆,涨幅约为4.8%;对使用中央取暖的用户,每平方米供暖面积每月费用将由1263.35苏姆涨至1323.86苏姆,涨幅约为4.8%。
同时,自2017年7月15日起,乌国家能源公司将在全国范围内提高电、天然气公共服务价格,上涨幅度约为6.9%—7.8%。
乌上次上调冷水、热水、供暖、电、天然气等公共服务价格的时间为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