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海关法典》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作者: 时间:2017-05-10 来源: 商务部网站 频道主编: 王巍
据俄国际文传电讯社5月2日报道,欧亚经济委员会消息称,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要求各成员国同步审批《欧亚经济联盟海关法典》,该法典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此外,与该法典同步施行的还有关于经授权的经营者规定、自然人携带物品通关规定等。
先前,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决定《欧亚经济联盟海关法典》将于2017年7月1日施行,但由于白俄罗斯总统今年4月才签署该法典,导致无法在原来预定的7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