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发布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备忘录 将实施黑名单制度等措施
作者: 时间:2017-03-29 来源: 俄罗斯卫星新闻 频道主编: 王巍
卫星通讯社北京3月28日电 中国海关总署28日在中国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有关推进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等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正式发布《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将对失信企业实施黑名单制度等措施。
3月14日,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海关总署等33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中国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国表示,这是继去年40个部门对中国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后,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也标志着中国海关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迈入新的阶段。
据他介绍,备忘录联合了33个部门,覆盖全中国省、市、县各行政层级,实现了纵横相间的协同联动,形成一个严密的信用管理网络。备忘录立足于执法实际,针对失信企业的特点,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执法管理、市场准入、行业规范、社会认同等不同角度细化、量化出39条惩戒清单,涵盖工商、税务、质检、金融、环保、司法等多个重点领域,均具有较强的实践可操作性。
他指出,备忘录构建起了长效的协同共管机制,进出口企业一旦被海关认定为失信企业的,则在全国海关乃至整个国家社会信用体系中都会被贴上标签,受到高强度的限制和约束。
他还表示,实施惩戒的对象,不仅包括了失信企业本身,同时拓展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合惩戒的措施将包括纳入黑名单类措施、影响信用评定类措施、加强审核和检查类措施,以及限制性管理类措施。